医疗纠纷为什么赔偿难?

  一、医疗纠纷中为什么医院赔偿难

  第一、关于赔偿数额,医患双方很难达成一致,所以很难和解有些医疗纠纷发生之后,医患双方都不知道大概医院有多少责任,大概应该赔偿多少钱,在实务中一般都是患者来提出赔偿金额,但是其实患者也是不懂医的,也不知道医院的医生有多大的过错,所以他们也不能确定大致能赔偿多少钱,但是为了不亏,往往都是往高了提。但是医院如果认为价格太高,他们是不能接受的,所以他们也只能借助法院,只按判决结果赔偿,不接受高额赔偿的和解。

  第二、有些医院的责任人怕承担责任,所以不敢自己和解据我们了解,其实有些时候,医院也知道自己在诊疗活动中有一些过错,患者提出的赔偿金额比较合理,但是他们仍然还是不愿意和解。这是为什么?因为我们知道,如果医院对患者进行了赔偿,那么其实就是自己认了存在过错,那么对于相关责任人,在医院内部也是要承担责任的。所以他们就让患者走法院途径,他们认为自己认的话责任比较大,法院判的话那是法律的规定,在医院内部责任相对来说比较小一些。

  医院不愿意和解对于医疗纠纷的解决其实也有许多不利影响,举个简单的例子,假如发生一个医疗纠纷,按照可能应该赔偿三万元,假如达成和解,纠纷解决了,患者得到三万赔偿;但是假如医院不同意和解,去了法院,法院判决医院赔偿三万,那患者此时虽然得到三万赔偿,但是他为诉讼所花费的可能远远不止三万,那么这样即使胜诉又有何意义呢?患者胜诉了,医院钱赔了,可是在诉讼过程中的时间,金钱成本都花费了许多,在这种情景下没有赢家,双方都付出了不小的代价,纠纷虽然解决了,但医患矛盾仍然无法缓和。

 二、医疗纠纷医院要处理时需要注意的问题

  第一,发生医疗纠纷后,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,达成协议,纠纷处理结束。

  第二,如果双方协商不成,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。请求进行医学鉴定,根据鉴定结果,协调双方承担相应责任。达成调解协议,纠纷处理结束。

  第三,如果不服协调,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,也可以跳过第一、第二,直接向法院起诉。法院会根据案情,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。并根据鉴定结果,做出依法判决。

  1、首先是《侵权责任法》第七章“医疗损害责任”。主要注意的点有:1、医务人员过错,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;2、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(患者不配合、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、当时医疗水平所限)。

  2、其次是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自十七条起到最后的那些法律条款。这些条款告诉您如果出现医疗纠纷以后,应该怎么索赔,有哪些费用可以索赔。

  3、最后有两个注意点:一是我国有一个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。但由于立法的原因,这个条例对医疗事故的赔偿,还不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的赔偿。因此,索赔时应注意避开引用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。二是医疗事故是举证责任倒置,即医院对其没有过错承担证明责任。